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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贵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李跃南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和凝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联系会议精神,结合贵阳市信息产业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在行业内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要放在:第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信息化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三大部位。主要发生在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设备采购、项目方案审批、项目验收等环节上。第二,涉及到的行为主体是建设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以及与行业内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还有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以及实行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项目论证专家学者及其工作人员。为此,遏制商业贿赂,必须理顺四个关系,把握四个环节,做好四项工作。

一、积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与维护大局稳定的关系。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要求和目的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积极实施,又要稳妥推进;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是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全面治理我市信息化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前提下,应抓住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业内商业贿赂行为进行重点治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坚持原则与实事求是的关系。从商业贿赂的表现可以看出,它是商品经济的伴生物,存在于交易行为的各个环节,形式更是花样翻新。因此,在认定并处理具体问题时,既要坚持原则,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政策规定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经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去定性、去处理。

四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治理商业贿赂不可能短时期内风清弊绝,既要集中一段时间大张声势地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处理暴露出来的问题,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稳扎稳打,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在推进工作中,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专家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各责任部门正确对待自查自纠,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怕揭短,不怕露丑,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搞好自查自纠和甄别核实。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商业贿赂的底数,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是下一步进行分类处理和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具体问题如何认定和处理,涉及方方面面的权力和利益,甚至是违法与否的认定,很具体,也很敏感。要严格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一丝不苟地抓好工作,确保自查自纠数据齐、底数清、性质准,对问题的处理有理、有据。

三是加强预防和建章立制。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工作机制是开展工作的重点。要着重就重点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在自查的基础上,要继续采取过程督察、现场督办、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促其纠正;对那些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提出严格要求,促其改进。

三、努力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对新立项建设项目,凡不符合法定建设程序、要件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二是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方法和监管方式,强化招标投标基础工作管理。把政府投资的项目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廉政监督规定(试行)》,严厉查处承包方变相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串通投标、明招暗定等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细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技术论证、评估验收和监管。堵塞质量监督中的漏洞,完善质量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优质工程公正评定、评审机制。

四是构建信息化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奖相结合,健全信息化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奖惩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惩治措施,对其予以公布或行政处罚、经济制裁。规范诚信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和发布,整合现有的诚信信息,形成全市统一的平台,对违反信息化建设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市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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